“法官大人,我请求再向受害人陈小姐提问以澄清一些必要的事实。” “本法官同意被告律师的请求。请陈小姐到证人席上接受被告律师的提问。” 案子的审理已进入到第四天,案情早都陈述清楚了,该说的也说得差不多了。我相信今天也该能结案了,内心已经松懈下来,脑子里开始思考我的另一个财产官司。但是,这个被告的辩护律师唐佳慧为何还要提出再次当庭提问陈小姐?她还真打算用什么手段来挽回她这看来注定要败的官司?我无法猜出她的意图,内心有点不安地看着陈小姐走到证人席上。 这是一个案情相当简单的强奸案。大约四个月前,陈小姐在半夜回到自己的公寓里遭到一个预先埋伏的歹徒的攻击和强奸。在整个强奸过程中陈小姐被蒙上了双眼,自始至终都未能见到强暴犯的长相。但她却清晰地记住了罪犯的声音。 三个多月后的一天,陈小姐偶然在一个商店里再次听见了那个声音。她立刻招来店里的保安将那个男人扣住,并通知了警方。警方发现此人曾有过性骚扰的记录,遂将其逮捕立案。